• 索骥案件协同管理平台

    1. 1.助力企业案件标准化管理,各类案件节点灵活可控;
    2. 2.专属律师全流程协同办案,海量律师资源轻松匹配;
    3. 3.小程序协作高效便捷,多种辅助工具实时赋能;
    4. 购买咨询:0755-26913451
  • 律所案件展示系统

    1. 整合诉讼案件审结数据和代理机构数据信息,全景展示:
    2. 1.百万量级知识产权审结诉讼数据支撑
    3. 2. "数字化"个人、团队和机构执业经验和成绩
    4. 3.拓客展业和实力宣讲的"最佳神器"
    5. 购买咨询:+86-010-82005878
  • 商机线索检索系统

    1. 整合诉讼案件审结数据和工商数据,赋能代理人及代理机构:
    2. 1.完整覆盖知识产权诉讼权利人数据
    3. 2.及时公开诉讼权利人的相关数据信息
    4. 3.最佳交互,快速定位所需商机线索数据
    5. 购买咨询:+86-010-82005878

好某公司与皇某公司、福州赫某公司、安徽省帝某公司、青岛优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案件性质:民事 一审 判决书
  • 案号:(2022)鲁02民初872号
  • 案件地区:山东省
  • 立案年度:2022
  • 裁判日期:2023年01月**日
  • 裁判结果(部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
  • 商标类别第29类
  • 当事人:
    原告:好某公司(THEH*COMPANY)。

    授权代表人:S·詹某·图某(S.J*Tu*),公司秘书。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聪美,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姜佳航,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皇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某,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佩,北京恒都(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崔振霞,北京恒都(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福州赫某公司。

登录/注册后即可查看全部详情,请登录注册

角色分析VIP用户可查看可视化分析

引用法规

同法条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