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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某某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某某技术有限公司、蚌埠市龙子湖区某某生活馆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案件性质:民事 一审 裁定书
  • 案号:(2023)皖0304民初6457号
  • 案件地区:安徽省
  • 立案年度:2023
  • 审理时长:34天
  • 裁判日期:2024年01月**日
  • 裁判结果按撤诉处理
  •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
  • 当事人:
    原告:杭州某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7BGD××××。

    法定代表人:刘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永和,山东华梦(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蚌埠市龙子湖区某某生活馆,经营场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302MA2N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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