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3)鄂0591刑初70号 公诉机关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某,个体经商。因赌博,于2023年2月22日被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区分局行政拘留十日。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于2023年3月31日被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区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于同年5月5日被逮捕。于2024年4月26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赵某,湖北某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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