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3民终2312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贡茶(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宏仁。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全军,广东红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汇天宸包装制品厂。 经营者:李壮松。 上诉人贡茶(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汇天宸包装制品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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