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2)浙06民初39号 原告:嵊州市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冬,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吕萍,系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先,浙江新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裘汉忠。 被告:杭州中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裘汉忠,执行董事。 以上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沈永强,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以上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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