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5)朝民(知)初字第22620号 原告:北京美爵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炳南,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粟晓南,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岳倩倩,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山东比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现贵,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永丽,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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