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京0105民初83228号 原告:某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家兴,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晨,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沈某。 被告: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第三人: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原告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沈某、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
相似文书: 同案由、同裁判结果 同案由、同法院 同案由 同案由、同法院、同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