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4)川0681民初3224号 原告:广州卡姿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6876513271. 法定代表人:唐琼林,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玲(特别授权),北京隆安(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顺容。 原告广州卡姿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姿兰公司)与被告张顺容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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