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01民初1201号 原告:惠州市鼎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新同,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肖维平,广东敦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睿达众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远,执行董事。 原告惠州市鼎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睿达众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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