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6)冀0591民初822号 原告:刘剑锋。 被告:南昌红帆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印红。 被告:南昌凡傲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燕。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剑锋与被告南昌红帆贸易有限公司、南昌凡傲贸易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一案中,原告刘剑锋于2016年9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刘剑锋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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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6)冀0591民初543号 原告刘剑锋。 被告北京优姿曼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月意,系公司负责人。 原告刘剑锋与被告北京优姿曼服装服饰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刘剑锋于2016年5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刘剑锋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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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6)冀0591民初368号 原告刘剑峰 被告北京优姿曼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月意。 原告刘剑锋与被告北京优姿曼服装服饰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樱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刘剑锋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刘剑锋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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