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沪0114民初8923号之一 原告:某某公司1。 法定代表人:宋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左某,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某某公司2。 法定代表人:邓某,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邓某。 原告某某公司1与被告某某公司2、邓某虚假宣传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4月7日立案。原告以双方已达成庭外和解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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