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4)鲁1728民初478号 原告:玉山县某某玩具厂。 投资人:林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文静,上海沪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珊珊,上海沪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菏泽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某铖,总经理。 被告:孙某铖。 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文振,山东环周豪才(菏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玉山县某某玩具厂与被告菏泽某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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