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6)湘民终8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惠君,系嘉禾县双虎家俬生活馆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张露兮,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嘉禾县现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锦春,系该公司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赵志坚,系嘉禾县惠达卫浴销售店店主,本案诉讼代表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胡锋,系嘉禾县罗莱家纺专卖店店主。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刘宏,...
相似文书: 同案由、同裁判结果 同案由、同法院 同案由 同案由、同法院、同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