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浙03民辖终89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温州市金来仪器仪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4715472722W。 法定代表人:金晓华,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晓,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鸿鸿,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周云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浙江华普仪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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