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浙03民终35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温州启梦工艺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6322984057Q。 法定代表人:余连春,该公司执行董事。 上诉人(原审被告):余小冬。 上述二上诉人共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倪立赶,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述二上诉人共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金纯纯,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
相似文书: 同案由、同裁判结果 同案由、同法院 同案由 同案由、同法院、同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