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湘高法立民终字第42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镇江利明电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滢辉,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吴志斌。 委托代理人:谢荣根。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浏阳市工业园浏河机械厂。 投资人:吴伟,该厂厂长。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詹绍余。 上诉人镇江利明电器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浏阳市工业园浏河机械厂、詹绍余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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