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2)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57号 原告上海易初通用机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茂元,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徐申民,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军,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丁厚德。 委托代理人高依升,上海市天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何云才。 被告杨少霞。 被告无锡市双鸟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志峰,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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