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2071民初13281号 原告:中山精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6H。 法定代表人:黄立春,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柏伟,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川,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可, 被告:中山帆影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W0W。 法定代表人:李可,该公司总经理。 上列两被告共同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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