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3)甘03民终22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杨力娜。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仓平,甘肃从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金川区星艺舞蹈培训中心,经营场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二楼5号商铺。 经营者:王歆雅。 上诉人杨力娜因与被上诉人金川区星艺舞蹈培训中心(以下简称星艺培训中心)侵害经营秘密纠纷、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金昌市金川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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