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3民初265号 原告:徐州徐工智联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江龙,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强,江苏法德东恒(徐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国义,江苏法德东恒(徐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文明。 被告:徐州正广通忠平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朝,该公司经理。 原告徐州徐工智联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智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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