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6)苏民终72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彩章。 上诉人(原审被告)扬州市龙卷风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彩章,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世刚,上海诚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圣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圣文,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谢兵,上海卓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忠新,上海卓冉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李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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