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鲁02民初1988号 原告:青岛馋小二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洪国,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璇,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知愚,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青岛正琅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岩,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侯云武,山东平惠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青岛馋小二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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