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皖民申5214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某一。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安徽某二科技有限公司。 再审申请人张某一因与被申请人安徽某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二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皖01民终357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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