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7)川行申588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成都市双流空港熟食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建城,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庆林,四川君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郭晓鸣,局长。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万鹏龙,局长。 再审申请人成都市双流空港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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