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湘01民终12481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长沙市芙蓉区周军云珠宝行,经营场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591号名汇达大厦301。 经营者:周军云。 委托诉讼代理人:袁海丰,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友坤。 委托诉讼代理人:袁嘉骏,湖南轩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湖南戴比尔珠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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