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8)新民终148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新疆足三领足艺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荣,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斌,新疆方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何宁晟。 委托诉讼代理人:闫新安,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北京贵都商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玉敏,公司经理。 上诉人新疆足三领足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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