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沪0107民初5161号之一 原告:上海勤一商务咨询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顾建新,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夏烨,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泽云,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新疆鸿德堂健康品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文平,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舒葛军,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立翰,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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