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6)粤73民终2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山茶。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运清、高超,均为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市白云区金鹰日用化工厂。 投资人:金华芳。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志远,该工厂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春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仁芳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家荣,该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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