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5)浙绍知初字第1号 原告: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阿裕。。 委托代理人:邓红武。。。 委托代理人:薛小萍。。 被告:北京根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泉。。 委托代理人:游澍。。 委托代理人:袁炜。。 原告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临门公司)为与被告北京根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根号公司)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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