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3)鄂12知民终8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伟。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月星,湖北扬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湖北吾某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某样,该公司执行董事。 上诉人王某伟因与被上诉人湖北吾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吾某某公司)专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2023)鄂1222知民初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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