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1)成民初字第1235号 原告黄仁义。 被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础其。 本院在受理原告黄仁义与被告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和公司)发明专利实施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于答辩期内向本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被告认为,成都市并非被告住所地,也非合同履行地,因此成都中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被告的住所地在佛山市,合同履行地也在佛山市,因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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