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辽民三终字第12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沈阳东炜工矿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远东,系该公司经理。 委找代理人:李远炜。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锋。 委托代理人:赵国良。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兰长青。 委托代理人:赵国良。 上诉人沈阳东炜工矿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炜公司)为与被上诉人陈锋、兰长青技术合作及技术秘密转让纠纷一案,不服沈阳...
相似文书: 同案由、同裁判结果 同案由、同法院 同案由 同案由、同法院、同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