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7)川15民初134号 原告:周新成。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勇,四川舟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林杰,四川舟度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智勇,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石兆勇,该公司职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泽辉,四川宏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周新成与被告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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