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鲁17民终893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东明县卓俣农作物种植农场。 经营者:李国平。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菏泽市牡丹区彬水苗木种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宾,该公司经理。 上诉人东明县卓俣农作物种植农场(以下简称卓俣农场)因与被上诉人菏泽市牡丹区彬水苗木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彬水公司)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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