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鄂0111知民初740号 原告:武汉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某。 被告:湖北某大学。 负责人:冯某。 原告武汉某公司与被告湖北某大学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9月19日立案,原告武汉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诉讼费缴款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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