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辽0681民初885号 原告:辽宁三川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春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周洪礼,东港市前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东港市鑫盛铸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秉环,职务不详。 本院在原告辽宁三川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东港市鑫盛铸业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9年1月24日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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