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豫1323民初957号 原告:李峻。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莉,北京卓策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西峡嘉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3MA40XETD3L。 法定代表人:杜俊武,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志华,河南龙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第三人:杜俊武。系被告西峡嘉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原告李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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