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川0117民初12516号之一 原告:四川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某某,总经理。 被告:成都市郫都区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某某,职务不详。 被告:杜某某。 原告四川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成都市郫都区某某有限公司、杜某某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2月1日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后发现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依法裁定转为普通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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