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4)云0115民初3201号 原告:重庆某某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某,系总经理。 住址:重庆市九龙坡区。 委托代理人:何静(未出庭)、陈一平,重庆三智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昆明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某,系执行董事。 住址: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 委托代理人:王某磊,系公司法务,特别授权代理(未出庭)。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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