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3)云0181民初951号 原告:昆明某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某辉。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占秋、侍向东,云南唯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昆明某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某丽。 原告昆明某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与被告昆明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3月6日立...
相似文书: 同案由、同裁判结果 同案由、同法院 同案由 同案由、同法院、同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