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鲁0505民初1364号 原告:东营某某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左某兰。 被告:某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 原告东营某某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某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3月26日立案。原告东营某某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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