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8)青02民初17号 原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 负责人:路保平,该院院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秦雯莉、李思洋,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青海国融红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平,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立国,青海凡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石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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