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2)浙民终68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鸿绪生物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捷,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牛亚彬,北京齐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娟华,北京齐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浙江湃肽生物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邢海英,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善勇,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辉平,公司员工。 上诉人鸿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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