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湘民终76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吉首市石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磊,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中圣,湖南新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万学斌,湖南新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国金,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易群,湖南四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彭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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