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沪0113民初20436号之二 解除保全申请人:某某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谭某,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姜某,公司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公司律师。 被申请人:某某公司1,住所地江苏自贸区。 法定代表人:饶某1,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饶某2,公司员工。 解除保全申请人某某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某某公司1侵害商标权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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