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4)粤2072民初1252号 原告: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佘小莉,广东端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邱庆云,广东端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山市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某。 原告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与被告中山市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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