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5)皖0621民初1646号 原告:陈家政。 被告:淮北师范大学。 法定代表人:姚佐文。 原告陈家政与被告淮北师范大学侵害作品发表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2月13日立案,原告陈家政于2025年2月2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陈家政在宣判前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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