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京0105民初11705号 原告:虚空行者(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东霖,经理。 被告:辛蕊互动(北京)影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欣蕊。 原告虚空行者(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辛蕊互动(北京)影业有限公司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纠纷一案,原告虚空行者(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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