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7)桂民终547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山东全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558916974E。 法定代表人:董传宇,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跟鹏,山东泽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卢毅刚。 委托诉讼代理人:莫文球,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玉贻庆,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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