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沪0106民初21826号之一 原告:某某公司1。 法定代表人:耿某,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单某,某某律师事务所1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邱某,某某律师事务所1律师。 被告:某某公司2。 法定代表人:陈某,总经理。 被告:某某公司3。 法定代表人:张某,总经理。 两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某,某某律师事务所2律师。 两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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